云南發布通告 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 學校2月17日之后開學
時間:2020-02-01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1月29日, 省委省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布《關于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告》(2號通告),通告規定:除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疫情防控、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外,省內各類企業及建設工程項目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學校和培訓機構,延期至2月17日之后開學。
為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有力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通告規定:除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物流配送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外,省內各類企業及建設工程項目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
通告明確:省內高校、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等學校和培訓機構,延期至2月17日之后開學。此前,學校不得組織學生返校,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線下集中教學活動和集體活動。具體開學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經科學評估后確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強分類指導,督促本地企業和學校、培訓機構強化主體責任,加強職工和師生健康監測,完善相應設施設備,提供衛生用品,設置隔離觀察場所,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和重點場所清潔消毒,確保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企業復工、學校開學前要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實施檢疫查驗,維護好企業職工和學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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